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

万善第三义 ~ 二谛并陈



若发大菩提心,自度度人, 即入三贤十圣的菩萨阶位。假使能依本集(万善同归集)所说圆修十义 (1.理事无碍 2. 权实双行 3. 二谛并陈 4. 性相融即 5. 体用自在 6. 空有相成 7. 正助兼修 8. 同异一际 9. 修性不二 10. 因果无差 ) 而修十善,那就是最究竟圆满,可成就福慧具足的佛果。(释性梵著述 第92页)

何谓 “二谛并陈” ?

真谛即理性,俗谛即事相。如同波水,动湿一际,故曰并陈。如后面集文说:“真不待立而常现,俗不待遣而自空。”又如中论说:“不依世俗谛,不得第一义。”所以虽然二谛并陈,在修行的过程上,必须由俗入真,方证菩提。今所问者,即是不明此意,执真废俗,有同前面所说,执理废事,认为不须建立事相道场,是为不可。例如宋朝苏东坡,平常曾说:“溪声尽是广长舌,山色无非清净身。”这就是触目菩提,举足皆道。理上虽无时无处不有,事上却处处时时难有。所以苏东坡临终对人说:明知无不是,却著不得力。结果还是随业流转生死去,岂不可悲可惜!

[出万善同归集讲义 第130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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